1.比选条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桥梁边坡边网监测系统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负责成雅高速、成乐高速、天邛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输出管理、承接其他公路管理等工作。
成雅高速公路全长144.205公里,建有成都、双流北、双流南、新津东、新津南、邛崃、蒲江东、蒲江、石象湖、成佳、太平、名山、金鸡关、雅安北、西康大桥15个收费站,2对(个)服务区。
成乐高速公路全长86.4公里,建有青龙、彭山、眉山、青神北、青神、松江、夹江、乐山、乐山北(辜李坝)、夹江东、杨湾、籍黄、梨花、成都主线、机场匝道、牧华路、正公路共计17个收费站,4对(个)服务区。
天邛高速全长42.123公里,建有永兴,羊安,固驿,宝林,邛崃南共计5个收费站,1对服务区。
随着公路运营三分公司成立、路网扩展,车流量大、行人上高速、加之防汛工作、人员巡查工作强度大等情况,道路运营安全管理面临多重挑战。公路运营三分公司拟通过对主要对所辖成渝成雅路段的2处桥梁(岷江大桥 成雅雅安向、思蒙河大桥 成都岸)、2处高边坡(成乐向下边坡K120+340)、3处边网(成雅向K1813+40、雅成向K1841、雅成向K1818+373)等危险点位建立实时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预警手段效果,进一步提高公路运营三分公司对危险点位、重要路段的预防及处置能力,提高巡查效率、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减少工作人员巡查安全风险、同时降低公路运营三分公司安全运营管理成本。
2.2 比选范围、服务内容、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2.2.1本次比选范围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所辖路段的桥梁边坡边网监测系统试点。
2.2.2服务内容包括: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所辖路段的2处桥梁、1处边坡、3处边网等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期(2年)内建立边坡平面、高程控制网,定期(季度或系统监测数据有变化)人工监测控制网数据与监测系统数据对比校核,按月发布监测报告。
2.2.3本次比选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号JCXT-1。
2.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设备系统安装调试,设备质保两年(自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开始起算),服务期2年(自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开始起算)。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作为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 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否则,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开标前上个月或开标前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媒介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ygs.com/)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下载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通过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ygs.com/)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上自行查阅。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5.3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评标结果公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ygs.com/)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上公示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6.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若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踏勘现场的,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比选申请预备会议: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必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将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208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新大道2号)。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进行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新大道2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328328522
传真:028-85150542
附件:桥梁边坡边网监测系统试点项目比选文件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三分公司
2025年11月17日